近日,伟德国际VICTOR1946蔡晶晶教授的新书《生态系统服务付费新探:社会规范与行为的视角》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正式出版。该成果作为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批准号:22FGLB024),是伟德国际VICTOR1946在推进公共管理与多学科交叉研究、服务国家“生态文明”战略中的又一重要成果,体现南开政管在解决复杂社会-生态系统治理难题上的深厚积淀。
本书立足于公司“公能兼济”学术传统,通过经济学、心理学与公共管理学的深度交叉,引入社会规范与行为理论的新视阈,打破了传统PES机制单纯依赖经济补偿的局限。研究扎根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综合运用实地观察、问卷调查、访谈和实验的混合方法,构建了一个完整的“社会-生态”诊断性分析框架。在为全球生态补偿研究贡献“中国方案”的同时,也充分展现了南开政管公司在“数字治理、绿色治理、交叉学科发展”等前沿方向上的科研努力,为现代化政府治理体系提供了极具操作性的政策工具箱。

《生态系统服务付费新探:社会规范与行为的视角》
蔡晶晶 著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2026年1月
内容提要
生态系统服务付费(Payment for Ecosystem Service,PES)是一种使多样化生态系统服务可交易的管理机制,由生态系统服务的使用者向提供者支付相关费用,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密切结合的综合管理框架,已成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接受和应用。我国近年来在森林、草原、湿地等领域实施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视为世界范围内覆盖面积最广、涉及人数最多、投入资金力度最大的PES实践。立足于这一实践背景,系统研究和评估生态补偿、行为激励等资源和环境政策,既是完善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必需,也是向世界讲好中国保护生态环境故事的必需。本书梳理了生态系统服务付费的最新研究进展,结合PES实践中的诸多案例,侧重从政策与管理的角度,采用微观视角系统分析我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中PES如何推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一体化的发展方式。研究深入探讨了如何通过一个更加具有适应性、创造性和整合性的PES行动策略,实现结构/政策、社区以及农户个体三个层面的联动改变,生动描绘了案例点行动者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如何推动一个更加公平正义、富有生机的社会,为总结和提炼本土化PES的做法和模式提供了经验支持。全书内容遵循"理论基础—政策实践—政策效能—框架效应"的逻辑脉络,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1.重构生态系统服务付费(PES)的微观理论基础。已有关于PES的微观层次研究主要停留在识别导致总体社会结果的个体机制上,对机制背后的行为与动机探讨仍不充分。本成果基于社会规范与行为的理论视角,将PES的交易机制拓展为包括微观水平上的对当事人的动机、偏好和行动方式的选择以及宏观水平上的与交易行动有关的社会规范的研究;建立动机、偏好与行为之间的理论关联,研究各种PES机制对社会规范与行为的影响,以及如何通过受到激励的个体之间的互动,达成有效的集体行动。
2.应用社会-生态系统分析框架观察PES的政策实践。本成果通过社会-生态系统的诊断分析框架,依据赋权、公平、参与、自主和效率等标准,观察PES政策在不同系统层次上的实践。研究将PES与转变社区生计、强调社群参与和增权的地方性自然资源管理制度相结合,在机制设计中融入更加包容性的社会目标——如扶贫、公平和社会参与,并通过微观基础的建构将PES机制嵌入的形式固定化和持续化。研究着重以森林资源管理领域正在开展的PES机制(商品林购买)为政策实践案例,从动态视角提炼PES的运行逻辑,辨认在实践中需要改进的政策缺陷。
3.阐释基于社区的PES机制并检验其政策效能。对生态农业、乡村旅游与休闲渔业为主题的各种生态旅游模式展开实地调查,检验基于社区的PES机制在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部分典型领域的有效性。基于社区的视角出发,对机制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集体行动、利益主体间的互动及其结果展开定量和定性的分析与探讨,借助社会-生态系统分析框架对PES激励机制实施的效果(如农户的参与意愿及影响因素,农户生计的转变和可持续性,对社区社会资本提升,社区参与的影响等社会绩效、经济绩效和生态绩效)进行制度诊断。
4.探索社会规范对PES机制的调节作用和框架效应。本书指出,PES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不仅在于其经济功能,社会规范的激活功能同样重要。研究应用城市环境治理的案例和数据指出,PES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规范激活来实现的,并且存在两种框架效应:即社会规范激发了公众的亲环境行为,抑制了自利行为,提升公众的环境政策支持水平与制度信任。研究对我国PES实践如何激发人们的内生社会规范进而促进有效的资源保护集体行动进行深入探讨,提出应用性、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或对策建议。
作者简介

蔡晶晶,伟德国际VICTOR1946教授,经济学交叉学科背景,长期致力于“人-自然耦合系统”研究,主张从社会规范与个体行为微观视角重新审视宏观生态治理难题;将计量分析与前沿治理工具相结合,研究领域涵盖资源与环境政策、数字治理及人工智能在绿色治理中的应用。作为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研究成果涵盖《中国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学报》、《公共行政评论》、《经济学动态》、《学术月刊》等权威期刊,并多次荣获省市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致力于以跨学科视域为公共管理与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学术智慧。
全书目录
导 论
第一篇 生态系统服务付费的理论转向
第一章 生态系统服务付费的起源与重构
第一节 PES的起源、发展与实践
第二节 PES的缺陷及其产生原因
第三节 PES的重构与目标扩展
第四节 PES研究转型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第五节 本书的逻辑架构与分析框架
第二章 生态系统服务付费的机制与挑战
第一节 生态系统服务付费的理论基础
第二节 PES的类型与机制
第三节 PES机制在全球的实践
第四节 PES的批判性思考
第五节 PES面临的挑战与发展趋势
第三章 基于社会规范与行为视角的生态系统服务付费
第一节 生态保护的社会规范:理论、假定与模型
第二节 PES领域的社会规范测量方式
第三节 PES激励结构对社会规范的影响
第四节 PES领域社会规范对环境行为的调节
第五节 社会-生态耦合视角下PES的政策效果评估
第二篇 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付费的政策实践
第四章 生态公共服务政府购买的地区效果比较研究
第一节 福建商品林赎买政策实施背景
第二节 生态公共服务政府购买的理论基础
第三节 商品林赎买政策效果地区比较分析
第五章 行动者网络视角下林业政策创新的混合研究
第一节 行动者网络与商品林赎买政策过程
第二节 政策网络视野下的林业政策绩效
第三节 商品林赎买政策如何撬动社会参与和经济绩效?
第三篇 生态系统服务付费与社区生计
第六章 作为生态系统服务付费的生态旅游与社区参与
第一节 乡村生态旅游中的社区参与
第二节 社会资本与社会规范
第三节 案例村生态旅游模式中的社会资本构成
第四节 社会资本视角下生态旅游社区参与的影响因素研究
第七章 社区参与视角下的生态旅游利益相关者分析——以连城培田为例
第一节 培田村概况与旅游发展简介
第二节 培田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利益相关者分析
第三节 培田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利益相关者互动分析—以新村建设为例
第四节 乡村利益集团的形成——自组织、外来社会力量与培田的社区参与
第八章 福建东山休闲渔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实践探索
第一节 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PES机制
第二节 东山休闲渔业社会—生态系统分析
第三节 东山休闲渔业发展策略
第四篇 生态系统服务付费与循环农业发展
第九章 社会规范与行为视角下的循环农业发展
第一节 计划行为理论与社会规范
第二节 农户采纳循环农业行为响应机理分析
第三节 农户采纳循环农业行为形成机理:实证检验
第十章 农户生态农业采纳行为影响因素分析
第一节 农户生态农业采纳模式及激励机制
第二节 社会规范与行为视角下农户生态农业采纳行为机制分析
第三节 农户生态农业采纳行为地区比较研究
第五篇 社会规范激活对城市环境治理的作用
第十一章 社会规范与城市水环境治理
第一节 社会规范与城市水环境生态服务系统
第二节 社会规范对城市水治理公众参与的作用机制
第三节 如何通过社会规范助推公众参与城市水环境治理
第十二章 社会规范激活与政府回应效能
第一节 效能感知、个体规范与公众参与
第二节 城市水环境诉求公众行为画像
第三节 环境治理绩效感知如何推动公众回应性参与
第四节 网络时代下政府回应效能与公众参与
第十三章 制度信任、规范激活与公共环保行动
第一节 制度信任、个体规范与公共环保行动
第二节 个体规范与公共行动的“启发式”机制
第三节 福州黑臭水体治理的集体感知
第四节 制度信任对公共环保行动的作用检验
第十四章 社会组织如何促发乡村公共服务共同生产——作为生态教育激励措施的PES
第一节 环境公共服务的共同生产
第二节 关坝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实践
第三节 社会组织如何驱动公共服务的共同生产
第四节 环境公共服务共同生产的促发与常态化机制
第十五章 社会规范激活的框架效应
第一节 社会规范激活与框架效应
第二节 框架效应的发生机制与影响因素
第三节 公众环境政策支持与亲环境行为
结论:从经济激励到规范指引
第一节 商品林赎买是否实现了森林生态-社会效益的耦合?
第二节 生态旅游是一种有效的生态系统服务付费方式吗?
第三节 如何通过社会规范激活个体参与环境治理?
第四节 经济激励与非经济激励措施的联动与协同
第五节 基于社区的生态系统服务付费:可行的政策改革策略
重要观点
1.PES短期的经济激励可能会带来更复杂的长期效应。生态系统服务付费,通过其简洁的经济逻辑——利用直接支付或有条件的现金转移等方式来抵消保护生态系统行为的机会成本——为我们保护大自然给人类的恩赐提供了新的行动机制。但是,PES的目的并不止于一时的经济补偿,还在于通过型塑人的行为来降低人们对环境的破坏性影响。如果仅仅被理解为一种市场支付手段,对其所“嵌入”的集体行动、社区生计和社会结构缺乏更加深入和持续的影响,很可能导致短期效应或流于形式。
2.PES的政策设计要从微观层面兼容社会目标。如果把PES视为一种货币激励机制,应将这种激励从“金钱”传导到社会行为与社会关系上。在PES实践过程中逐渐建立更加复杂的支付机制,更加包容性的社会目标——如扶贫、公平和社会参与等,它对形成一种更加稳定、长期的保护环境社会规范与行为具有更加正面的影响。同时,作为一种政策干预机制,PES的实施要对微观基础假设的多元性有着更为全面的认识,尤其是要摆脱“经济人”微观基础和工具理性的全盘依赖。PES不能仅仅被作为生态服务传输的工具,必须放弃市场和买家/供应商方案的逻辑,以一种促进个体生计和公平的微观视角重新审视自然和生物多样性的多重价值。
3.需要在社会-生态系统框架内激发PES的政策效能。PES应该是一种为推动实践转型创造机会的机制,实现自足而富有弹性(Resilience)的社会-生态相协的效果。给予服务提供者在奖励方式、支付方式上的调整空间和选择空间,不仅可以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实现收入来源多元化,降低补贴负担,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双赢,也可以化解项目终止时“退林还耕”的风险。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团体的参与对于获取资源、信息与权利,发展更为广泛的支持网络,进入市场以及保障经济稳定和土地改革都具有重要作用。基于社区背景的PES制度设计可能一开始看不出效果,但经过一段时间,资源保护效果逐渐增强,并具有持久的影响。
4.社会规范对PES机制具有维系和溢出效应。作为集体行动的一种激励机制,PES参与行为很大程度上受到社会规范的调节。通过社区参与增强团队整体和内部的执行力、增进社会资本、给予农户自我选择权等,有助于达成成功的自组织行动。信任等村庄社会资本与集体维护工作的动员之间,存在紧密的互动关系。这意味着,一个更加有效的PES机制是将自身的经济价值和对行为的激励效果结合起来,使之与地方性知识、多中心体制和地方性共同体的社会规范一致起来。本书强调,PES作为一种源自国外的政策干预机制,它在中国情境下的有效适用,取决于它所适用的社会场域能否构建一个交织紧密的社会合作网络,与特定的社会规范嫁接起来并逐渐形成一种强制实施与自我执行相互协调的政策实施框架。